我和我老公买了房,没写他的名字,聘礼6万加上我像老板借了5万,还有我自己的3万,我就每月工资扣,他向她姐哥借了3万,像她店长借了1万5还了,现在也过户了,房子下来了,我一直在还账,我现在想离婚,他各种信用卡欠了好多钱,各种隐瞒,我应该怎么做能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他给我写保证书了,说房子他不要要,这个有法律保障吗?在天津公正处咨询了,他说回家写,不用公正,也可以,
2024-11-05 16:29首先,您和您的丈夫购买的房产没有明确地指明是属于你们两个人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如果房产登记时没有注明夫妻双方的名字,则房产被视为个人财产,除非能够证明该房产是用于共同生活或作为结婚礼物。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债务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比如通过法院诉讼或者与对方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您认为对方存在恶意隐瞒债务的行为,可以搜集证据,如银行对账单、转账记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至于保证书的问题,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口头承诺可能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在法律上,并非所有情况下都有法律上的效力。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尽量收集书面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有效地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