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家外企业公司上班,在工作期间得了大病(脑部长了恶性肿瘤,胶质瘤三级)做了手术,放疗,化疗。公司要我医疗期后去上班,但我的病还没有完全康复,请问我能按公司的要求去上班吗?
2024-11-05 17:49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关于劳动者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情况下的权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特殊,依法需要订立专项协议的,应当订立专项集体合同。 因此,您应该向公司提出申请,说明自己的病情和恢复情况,并请求公司考虑您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休息和治疗时间,以确保您的健康和安全。如果公司坚持要求您立即返回工作岗位,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比如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