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户口是上海市学校的集体户口,父母都是上海市常住户口,2015年我未婚生子,现与孩子父亲分手,并且有法院的调解书,孩子由我抚养,现在孩子户口没有,孩子爸爸不同意给孩子落户,我是集体户口派出所也不让落户,咨询孩子户口可否落在我父母处?
2024-10-19 07:58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有关孩子的户口落户问题,建议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和孩子父亲已经离婚并达成协议,孩子可以随母亲一起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孩子户口应当归其母亲所有。 其次,如果孩子确实需要落户到其他家庭成员处,您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通过公证的方式将孩子的户口迁移到您的父母或其他愿意接收的孩子亲属处。 最后,为了确保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建议您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尽可能地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