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了高利贷,还有信用卡,知道人家上门讨债我才知道,为了孩子考虑我原谅他了,但是金钱数目太大,还不起,房子今年年初刚拆迁,只有房屋拆迁合同,房子也卖不出,我们可不可以离婚,房子计入我的名下,等房子分下来了再卖掉还债,
2025-01-09 00:00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一般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您的丈夫欠下的债务数额巨大且无法偿还,且该债务与您无关,那么您可以考虑是否同意离婚,并将债务情况告知对方。 关于房产的处置问题,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考虑将房产转移至您的名下。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财产分割时,需要遵循公平原则,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合理保障。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