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一个店,我给了对方押金2万多,现在我不想,没有签合同,一共租金16万
2025-03-24 14:0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对方签订了一份租赁协议。如果双方未签署书面合同,那么租赁关系在实质上仍然存在,并且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然而,由于您提到的押金金额为2万多元,这可能意味着您已经支付了相当一部分租金。如果您不希望继续租用该店铺,建议直接联系对方并协商解决,避免任何潜在的法律纠纷。同时,您可以考虑将剩余的租金退还给对方,并请求对方返还押金。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