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户口没拿走,儿子跟我户口,儿子09年的,10年土地确权,有儿子的,11年土地全部集体承包出去,生产小组来了个地方政策,说家里有儿子女儿的,女儿的子女不享受集体待遇,请问这和怎么处理
2025-09-06 02:20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家庭成员包括您和您的孩子。如果您与配偶在婚姻期间没有将户口迁移至共同居住地,并且您的孩子也随您一起生活,则孩子可以享有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他们的权益。 然而,如果孩子是在您离婚后被领养或者由他人抚养长大,则可能需要考虑孩子的归属问题。在某些情况下,孩子可能会被视为非亲生子女,因此他们可能无法继承父母的遗产或享受其他福利。 对于这种情况,建议您咨询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其他合法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