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由于去年11月醉驾被拘役2月,本人是教师属于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法,不需要开除,可我于去年9月被任命校长助理,教育局说我是行政机关任命的需要开除,可我觉得一从任命到醉驾2个月我没享受任何待遇,还有我们这校长助理并没有编制业没有行政级别,也没有组织部门备案,在加上教育局都是事业编制,并不是行政机关吧!
2024-09-26 04:35您的情况涉及到法律和人事政策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任职年限等。在您所涉及的情况下,担任校长助理可能不符合公务员的基本要求。 关于您的职务晋升和任命过程,如果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法的规定,您可以提出申诉或者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详细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 请记住,作为律师,我会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尽力提供有用的信息和建议,但不会对案件进行具体的分析或预测结果。如果您有关于法律问题的具体疑问,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