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影楼,这个月清了个营销公司来,天天晚上让我们去拉单子,不管天晴还是下午,天天晚上开会到11点过,还没有工资。我想问这对我们是正常的吗
2024-09-26 03:29首先,作为一家影楼,您有权利要求您的员工得到公平的待遇和合理的报酬。在某些情况下,加班可能被视为工作的一部分,并且有时可能会被规定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工作安排。然而,在其他情况下,加班可能导致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营销公司要求您加班并没有支付相应的加班费,那么您有权要求他们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因此,如果您的加班行为超过了法定的时间限制,您也可能有权要求对方赔偿。 建议您与该营销公司进行沟通,明确您的权益,并尝试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解决,请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