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7年3月7日递交辞职报告,至今公司没给办理离职手续,导致无法入职新公司,现在新公司说如果再没有离职证明就不能进去了,去了劳动监察投诉但是他们那里说要60个工作日才能处理,但那是即使办理了也不就晚了,我可以要求赔偿吗?是不是要到法院起诉?
2024-09-26 04:1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提供有效的离职证明。如未能提供,可能会影响其后续就业机会。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收集证据。保留与公司沟通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包括辞职信、邮件、电话录音等。 直接协商解决。尝试与公司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了解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寻求调解机构帮助。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问题。 提起诉讼。若协商未果,可以考虑将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其他损失赔偿。 请注意,在任何法律行动之前,最好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佳建议,并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