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每个人的招生名额要达到一个月19名如果没有达到的话按一个人扣50块钱这样合理吗?

2024-09-26 02:1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公司对员工进行考核并决定是否达标是其正常管理行为。但该公司的做法似乎违反了前述规定,即如果员工没有达到规定的招生指标,则扣除工资的行为不合理。 首先,按照《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即使公司有理由认为某些员工没有达到招生目标,也不应直接扣除他们的工资作为补偿。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建议公司重新考虑这一惩罚措施,并确保它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确实存在业绩不佳的情况,可以通过培训、调整激励机制等方式帮助员工改进表现,而不是简单地通过降低工资来解决问题。同时,公司还应该尊重员工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避免使用不当的惩罚手段损害员工的积极性和满意度。

2024-09-26 02:15:1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114今日律师解答 45418

相关推荐
公司规定每个人的招生名额要达到一个月19名如果没有达到的话按一个人扣50块钱这样合理吗? 1回答
如果兼职的地方不合法 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这里兼职属于不合法吗? 1回答
工资被公司老板克扣,承诺两千变八百。且拖欠一月余才发。老板借应届毕业生实习为由,但是本人进公司前已向人事部和总经理声明,公司还是录用。前一月工资按2000标准发,只因离职原因,本月说只发800。这种情况怎么办 1回答
我是2015年6月进入公司到2017年3月被公司辞退,公司与我从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任何社保,请问,我能申请赔偿吗? 1回答
父亲做运输的,装货的过程中受伤,医药费花了30,万,用人单位拿了20多万,我们自己拿了10万 1回答
我在相宜本草化妆品公司上班5年多,昨天接到辞退声明和解除劳动合同书,公司说是裁员,但不给予经济补偿,只协助办理失业,我还在合同期内,希望通过您能得到赔偿 1回答
我在某公司离职,但是行李还没收拾走,之后老板把行李收拾了叫我姐去取走了,但是丢失了很多东西,当时我姐并不知情,直到我去我姐那拿行李的时候才发现有东西丢失了,请问该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 1回答
上班,他的东西丢了要我来赔偿,还不发工资 1回答
我们公司是影楼,这个月清了个营销公司来,天天晚上让我们去拉单子,不管天晴还是下午,天天晚上开会到11点过,还没有工资。我想问这对我们是正常的吗 1回答
因公司整改,原有部门有的兼并,有的撤销,部份员工不服从公司调配,经双方协商都进行了经济补偿,本人情况类似,在另外一个部门,未有岗位安排(也不愿意调到其他部门去),不满公司制度,又不想主动提出辞职,因势单力薄,该如何为自己争取应有的利益(其他人员有补偿)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