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同丈夫2015年6月2日登记结婚的,60多万房子在婚前预交了订金5000,正式办手续在婚后,现在他过世了,80多万,我有份吗?还有银行存款那些,我可以争敢分吗
2024-10-29 18:12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在2015年6月2日登记结婚,并且在这之前就已经支付了购房款,那么这5000元应该被视为您对房屋的所有权的一部分。 至于银行存款,通常情况下这些存款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存款是通过您的丈夫的名字开立的,那这部分存款也应该视为您的共同财产。 然而,具体到每个案件的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