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闹离婚八年,2014年调解书:房屋归本人所有,男方有一间房屋的使用权。但本人无法入住,一到家就说我去找他吵,不得安宁。2015年男方得到了民生工程的公租房一套,我能否通过法院取消他的使用权?
6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经签订离婚协议并达成一致意见,则该协议应当被视为合法有效的。然而,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在离婚过程中存在争议,那么法院有权对案件进行判决。 对于您的情况,由于双方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并且协议中明确约定房屋归男方所有并且男方享有使用权,因此您可以依据协议中的条款要求男方返还房屋。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您需要证明以下几点。 你有证据表明你们之间的关系已经破裂,可以考虑通过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 在离婚协议中,你是否有权利要求男方返还房屋?这是需要看你们的具体协议内容以及法律规定的。 如果男方同意返还房屋,你需要采取什么措施来实现这个目的?这可能包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与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协商,以便了解更准确的情况,并制定出最佳的解决方案。同时,考虑到诉讼过程可能会非常复杂和耗时,您也可以考虑其他解决方式,如协商或调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