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现在闹离婚,2012年他有写财产全部归我。但是没有去律师公证处,请问有法律效力吗?
2025-05-28 09:4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此,您和您的丈夫可以就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并明确其归属。 如果你们已经对上述财产进行了约定并签署了书面协议,则该协议将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这种协议是有效的,除非一方能够证明该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或者重大误解等情形。 请注意,如果您决定离婚,建议您尽快与您的配偶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咨询,请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