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的工人在施工中被隔壁私自挂在我工地的工具上的电线电死,村政府与受害家属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达成协议,村政府支付三十万给受害人,村政府享有追债权。过后村政府多次向我讨要三十万,我不同意,要求受害家属走司法途境,就这样托到现在,2018年3月2l号,村政府以无因管理把我告上法庭,请问合法吗?诉讼时效外法院能搏回村政府的诉讼请求吗?在2013年我与受害人也达成私自和解,当时的证具没有了
10天前根据法律规定,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村政府认为自己有权要求你返还30万元作为赔偿金,那么你可以考虑是否同意村政府的要求,并且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我国《民法典》规定了民事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为二十年,也就是说,如果你不主张权利,超过二十年后,你的权利将丧失。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及时采取行动,否则可能会失去胜诉的机会。 关于证据问题,如果你的证明材料已经被删除或者遗失,你应该尽快寻找替代的证据来支持你的案件。此外,你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他们可以帮助你收集新的证据或者分析现有的证据,以便更好地应对诉讼。 总之,处理类似情况时,需要谨慎行事,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