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的欠条,上面没有写利息多少,可否要求对方按国家规定的利息还,欠条上面只有两方的名字,没有其他身份证等信息,有按手指印,欠条是否有效?谢谢
2025-08-03 12:40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关于2013年欠条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欠条上明确约定有利息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则可以按照该约定来主张利息。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视为无息借款。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是通过亲笔签名确认了欠款的事实,并且已经履行了相应的还款义务,那么您的权利应该得到保护。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对于任何涉及金钱借贷的事项,都应谨慎行事,确保所有的交易都是合法有效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