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16年因朋友介绍在风陵渡粮仓干塔吊司机,被介绍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拿走司机工资11500元整,完工后写有欠条表明2016年底2017年2月初结清,至今多次催促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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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劳动报酬。如果你认为你已经完成了工作,并且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支付剩余的工资。同时,你也需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收据、发票等,以便于以后维权时使用。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剩余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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