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选举做假签字并且已经上任一年多是否合法,很多业主表示并不知道签字这个事情,能否直接罢免,或是直接认定不合法
29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规定。“设立业主大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如果业委会成员在没有经过业主大会决议的情况下,即自行任命自己为业委会委员并实际行使职权,则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如果业主们对业委会的行为不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行为无效; 提交书面申诉书至物业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请求其进行调查和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业委会作为独立于业主的团体,其活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若业委会存在违法行为,如选举过程中的虚假签名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业委会的职责范围应严格限制在维护小区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等方面,不应涉及内部事务的决策或管理。对于业主来说,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