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就是我的表弟被村里人介绍了一个女朋友,现在谈了快一年了,准备年底结婚,可女方突然要分手。我们老家的规矩是从第一次给女方见面如果愿意给女方谈恋爱就要给女方见面钱,女方如果也愿意就接着钱,不同意就拒绝,当时给了她3000块,然后到下贴(我们老家的话叫下贴)女方要了彩礼钱60000块钱,另还有三金什么的,花了近十万块,还不算中间谈的时候给女方买的礼物发的红包啥的,这快结婚了女方要分手了就要把我们之前花的钱赔给我们,可她们说只赔八万元,就赖着不给怎么办?她的父母在村里的名声不太好,不太讲理,还有就是她女儿在外面打工应该在厂里又谈了一个,她自己也承认了。请你帮我们分析一下我们家这情况怎办?
2021-05-22 11:14人民法院予以支持退还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建议双方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