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用朋友的名字去买了一辆二手车,首付因为私人感情部分差不多一人一半的状态金额为5万左右(双方加起来)无任何借条字据作为凭证。贷款部分一直由我这边来还,(已还3个月平均每个月2869)车子主要也是我在用!因为我们在一起工作一起住,现在因为私人原因工作生活都要分开,然后我想把车子贷款给一次性还请然后过户在自己的名下,可是对方不同意,说给我把我当初的首付会车子的按揭打过来给我。但是现在如果没有任何凭证证明首付我付了多少的情况下她不给我钱怎么办?(但是我有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
2025-04-06 07:42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合同法中的“无权代理”和“不当得利”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处理。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您可以依据该条款要求对方将首付退还给您。 如果您无法通过合同条款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您已经支付了首付款,并且款项已经被用于购买车辆。 与对方协商解决,说明您的立场和理由,争取达成共识。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以便于将来可能需要使用的场合。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