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16年,生有一个儿子,丈夫三年前去世,去世前将我们居住的建筑面积51平米的房子产权过户到了我的名下。现在房子要拆迁,丈夫与前妻的女儿有分得部分产权的权利吗?,如果有,应该发给她多少?
2025-11-29 14:08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归各自所有。在您丈夫去世后,您的儿子作为唯一的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该房产的所有权。因此,即使前妻的女儿也有权利分得一定的份额,但具体分配比例需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确定。 关于拆迁补偿款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拆迁补偿款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分配,包括但不限于遗产继承人的份额、债务偿还等。如果涉及分割拆迁补偿款的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或律师,以便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