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 我想离婚 然后房子是在婚前买的 他爸的名字 我知道我弄不到也不想弄 但是我的店跟我的车子是我自己努力得来的 婚后弄的 他还想要 可以我不行 他工资一个月就2000多 店里收入比较高 我可以不给他嘛?
2024-07-28 00:14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您的店铺和车辆是否属于个人财产,则需要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这些财产是通过个人辛勤工作获得的,并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或其他共同使用,那么可能被视为个人财产。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法院判决来确定。 如果您确实不想将这些财产赠与对方,您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协商,寻求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婚姻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做出明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