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一件民间借贷的担保人,只在借据中签了名字,未明确担保责任和期限。5年前的借款20万,月利息25%,约定一年后本息还清。事实是,一年后还了65000圆13个月利息,后借款人坐牢无力偿还。事情一直拖到现在2018年8月,债权人想起诉担保人我爸爸还这个钱。就想问这种情况我爸还有还钱的责任吗?
2025-10-09 16:06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借款人在债务到期后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追偿债务。但是,如果保证人在签订合同时对担保事项进行了明确的书面约定,并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则其承担的担保责任应当受到限制。 在这个案例中,由于您提到借款合同中仅有一名保证人的签名,而没有明确的担保责任和期限等详细条款,因此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如果您父亲作为担保人,在借款时并未明确签署任何担保文件或协议,那么他可能面临的是无条件的连带担保责任。 然而,鉴于您提及的实际情况,即借款人已经坐牢无法偿还债务,以及您父亲是否参与了该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是否有过其他债务纠纷),建议您尽快与相关律师进行咨询,以便了解具体的法律适用情况并获得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