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桥一处宅基地建房证上是大哥的名字,现在哥无能力造,自愿让有经济能力的弟造,若经公证处公证后,请问若干年后若哥反悔,弟出资造的楼房资产阿得到法律的保护,他的下一代阿可以继续永久的居住下去?
13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答。 首先,如果您认为您的兄弟有权使用该房产,并且双方已经通过合法途径达成协议并进行了公证,那么在法律上应当受到保护。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房产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其所有权可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才能转让或出售给他人。 其次,如果该房产位于城市地区,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房产的所有权人可以通过遗嘱或者赠与等方式处分房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处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该房产涉及继承问题,您应该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建议。 综上所述,建议您先了解清楚房产的具体情况,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便做出正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