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6日晚11点左右,在一个丁字路口,我正常驾驶一辆小型汽车绿灯左拐被对面一辆小型轿车直行闯红灯撞了,事故发生后对面驾驶员只是在交警未赶到现场来到我的车旁询问了一下我们车内乘员的受伤情况后就离开了现场,事后交警来到现场处理事故的时候对面的所有人都没有人告诉交警谁是驾驶员或者驾驶员在哪里,一直到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约于事故发生后的两小时左右,对面驾驶员才到交警大队投案。在事故发生后我确认对面车辆乘客都有很浓郁的酒气,我怀疑对面当时是存在酒驾或者醉驾,而逃离现场,请问,这种情况算不算对方逃逸?我方有一名乘客轻伤和车辆受损严重!
9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时,一方当事人不配合警察调查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的情况,可能导致无法确定是否构成“逃逸”。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车辆损坏严重且有轻微人员受伤属于交通肇事罪中的重伤情形。 对方驾驶员可能涉嫌饮酒驾车。 由于您已经向警方报案,并且事故已得到妥善处理,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以证明您的说法。同时,如果您认为对方存在逃逸行为,可以考虑报警,以便公安机关对事件进行进一步调查。 请注意,以上分析基于一般情况下的法律原则,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自行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