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因换设计师没有主动告知我们,不给看样板房,装修材料也没有当时签订合同时看到的材料多,选不出满意的材料,可以合法解除合同吗?
13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装修合同中,如果装修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样板房和装修材料,且该行为影响到装修效果和质量,那么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也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有权根据合同条款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具体解除合同的方式和责任分配还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