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都是二婚,我丈夫前房有个儿子,我和他生了个女儿,有公公婆婆,从我女儿八个月开始到现在,我丈夫一家人和我吵架,我一回到家就问我要钱,把我赶门在外,因家庭索事经常打我,我们这里拆迁了。搬出来四年了。我给儿子报名一万多点,在2014年我起诉过,可是在亲戚刚朋友劝说下,我撤拆了,但我丈夫的儿子在前天晚上说让他爸和我离婚。我想问我们这里是安置房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我和我丈夫结婚十一年了,我女儿九岁,现在我提出离婚我能分到安置房吗?但这安置房是拿盖得房面积换的,盖得房子是我丈夫得婚前财产。
2025-12-29 16:35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除非另有约定或者法律特别规定。因此,您和您的丈夫对于拆迁所得的安置房应该平分。但是,如果您的丈夫想要与您离婚并要求分割房产,您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您是否愿意离婚; 如果同意离婚,您是否有能力承担离婚的经济责任; 您是否愿意支付赔偿金或其他补偿费用以换取房产的分割权。 您是否已经尽力解决家庭纠纷,并且没有继续寻求离婚的可能性。 由于涉及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