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妈妈原来是杭州某食品厂的一名操作工,于2017.01.17由于工作受伤,十分严重,当时立即挂号急诊做手术,之后我,我爸爸,我弟弟三个人都在医院照顾我妈,公司负责我妈妈的手术费医药费,以及我和我妈妈两个人的伙食,(就是医院的病号餐每天每人18元),在我妈住院期间公司付给我工资做为护理费,(因为我和我妈在同一个公司工作)。我爸爸和我弟弟期间伙食费,妈妈的营养费等等都没有负责。出院之后为了方便我妈回了老家,因为在老家我爸爸能够照顾她洗衣做饭,在家修养期间公司每月付给我妈基本工资,大概每月一千五左右。2017.06.10我和我妈从老家坐车过来陪我妈取钢针,公司出医药费,我们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2024-10-26 06:58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妈妈在工伤事故中受伤,并且公司在治疗期间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及护理费。关于伤残鉴定的时间,建议您与公司的劳动人事部门或人力资源部联系,了解具体时间安排。同时,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有疑问,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