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一处房产(商品房)面临拆迁,96年购得,没有办房产证。有买卖合同,但是没有盖公章,发票也已经遗失,房产开发商承认签字与合同,但由于没有发票拒绝开证明。一家人在该处居住二十余年,水电费等都有单据。目前的问题是无法证明房产是自己的,请问应该如何处理?
2024-09-08 20:10对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 通过公证部门或法院进行房产确权。如果您的家人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所有权,比如购房协议、电费账单等,可以尝试通过公证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进行房产确权。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认为开发商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聘请律师帮助您维护权益。 调解协商。如果您和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得到解决,那么也可以选择调解的方式解决。 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考虑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首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保护好证据材料,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