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二手房给别人,双方已经过户,但是物业公司那里还没有办过户手续,导致物业电视费还是扣我们家的,对方以没有机顶盒不看电视为由,拒交电视费给我们。(私人交易买卖协议上有写明哪些家具家电给对方,不包含机顶盒)
2024-08-30 07:58在您与他人进行私有房屋买卖的过程中,您和买方都已经完成了房屋的所有权变更手续,并且已经办理了相应的产权转移登记。然而,在此过程中,由于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及时完成机顶盒等设施的移交给购买方,导致物业费的扣缴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您作为房屋的原所有者,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将机顶盒等设施移交给购买方。如果购买方拒绝接受这些设备或设施,那么他们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支付相关的费用。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行使违约救济请求权,即要求赔偿因对方未履行合同义务而造成的损失。因此,您可以考虑向购买方提出索赔,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如果您对处理此事有任何疑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