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父亲60岁的时候再婚找了一个老伴,现在70岁了重病在床,他们有一套150平的房子,现任老伴有权利卖掉房子吗?房本上写有他们俩人的名字,谢谢解答
2024-09-08 20:14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产所有人去世后,其配偶或其他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该房产。因此,在您父亲去世之后,他的配偶(即新老伴)享有对该房产的继承权。但是,如果房屋产权证上明确记载为“夫妻共有”,且没有其他遗嘱或协议表明房产属于其中一方所有,则新老伴可能无法直接出售该房产。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您的家人进行沟通和协商,共同制定出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