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房子, 有租赁合同,约定压一个月,交六个月的。总共付了1万2千元。现在我不想租了,我们约定了违约条款,违约事1个月的房租,我现在不想租了,我愿意承担违约责任,但是房东把我所有的钱都压着不给,我想请律师起诉解决,愿意承担律师费用。
2024-06-22 03:23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与房东之间存在租赁合同,且合同中约定了违约条款,即违约方需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您表示愿意承担违约责任,但房东扣押了您已支付的所有租金,这可能违反了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首先,您需要审查合同中的具体条款,确认合同是否允许房东在您违约的情况下扣押全部租金。通常情况下,违约金的支付应当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补偿,而不是对已支付款项的没收。 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允许房东这样做,或者房东的行为超出了合同约定的范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返还超出违约金部分的租金。 在起诉前,您也可以尝试与房东协商,说明您的立场和合同条款,看是否能够达成和解。如果协商无果,再考虑聘请律师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合同文本、付款凭证等证据,以证明您的主张。 请注意,诉讼可能会涉及一定的时间和费用,因此在决定起诉前,您需要权衡诉讼的成本与收益。同时,聘请律师时,建议选择有经验且信誉良好的律师,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