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年前卖给别人一套房屋,这房子是我前夫的,写的也是我前夫的名字,我自己就卖了,但是这个人房款一直没有交清,只交了5万,他都住了十年了,我现在想要回这个房子,想请律师帮我起诉
2024-06-22 04:17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十年前出售了一套房屋,但房屋产权属于您的前夫,且您在出售时并未得到前夫的授权。首先,您需要确认当初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由于房产登记在前夫名下,您可能没有权利出售该房产,因此合同可能存在无效的风险。 其次,买家未支付全部房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要求买家支付剩余款项或者解除合同。如果合同有效,您作为卖方有权要求买家履行合同义务,包括支付剩余房款。 然而,如果合同无效,买家可能有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可能要求赔偿因合同无效而遭受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与前夫协商,因为他是房产的合法所有者。 考虑到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针对您具体情况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律师可以帮助您分析合同的有效性,评估您的法律立场,并代表您进行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起诉要求支付剩余房款或解除合同。同时,律师还可以帮助您与前夫沟通,以解决产权归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