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我与承租方于2015年11月25日签订租赁合同、因对方说她因为一些原因暂时不入住、所以租期签为2016年1月16曰至2017年1月15日,年租金为:78000元、另付一个月押金6500元!签订当曰先付20000、余款于2016年1月16日搬进日付清入住、又因承租方要求之前可能要过来放点东西所以我索要房卡、我想只是放个东西就給了,但没想她第二天就搬进去了、我是因为帮她办宽带时安装工人打我电话确认要开门、我去开门时才发现东西己全部搬入、且家人都已睡在床上了、既已搬入我也沒多说什么,我要求她付清余款、她却百般理由、说没钱要按合同约定日付清、我要求若真的没钱可以只付2015年11月25日至2016年1月15日共50天的房租合计:10833元,我只收10000元就好,其它到约定日再付,她不肯、我就说、真的不行就按合同办吧、到1月16日你再入住,到了第二天我再去找她时、门卡密码都被她换了、不让我进、我非常生气敲门理论、结果她们夫妻让我滚蛋说房子租她就是她的了、还对我动手夫妻俩打我一个人、后来我就报警了……因为我发现他老公自由进出派出所与他们很熟,我又被关了一晚、手机又没收掉、求助无门!于是只能妥协同意签下合解书、答应退还2万订金,但条件是他们必须承认打我、也必须当面跟我道歉!当时只为能快点出来且留下证据、因为实在憋不下这口气、无端被他们打了,我出来后我要求扣除我的损失他们夫妻又恐吓我、还找人到我家敲门、现在己经起诉到法院了、3月7日开庭,烦清律师您帮我讨回个公道、实在不甘心就这样被人打了、谢谢了 苏州昆山法院
2024-06-22 05:07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与承租方的租赁合同纠纷涉及多个法律问题,包括合同履行、违约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等。首先,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入住并支付租金,已构成违约,您有权要求其支付租金或解除合同。其次,承租方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换门锁,侵犯了您的财产权利。再次,承租方对您实施了人身攻击,您有权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在即将到来的法庭审理中,您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1. 租赁合同,证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2. 承租方提前入住的证据,如宽带安装工人的证言、房内物品情况等。 3. 您要求支付租金的沟通记录,证明您已履行催告义务。 4. 人身损害的证据,如医疗记录、伤情鉴定等。 5. 您被关押和手机被没收的情况,可能涉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可要求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 在法庭上,您可以主张以下请求: 1. 要求承租方支付欠缴的租金。 2. 要求承租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租金损失和房屋空置损失。 3. 要求承租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 如果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存在恐吓行为,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案件的处理还需根据法庭审理情况和法官的判断。建议您聘请专业律师,为您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和代理诉讼。祝您在法庭上能够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