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娘家陪嫁十万,婚后用来买房,写的的名字,离婚归谁?婚后他家拆迁补偿我怎么分得?
2024-11-05 17:13在婚姻关系中,一方的婚前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关于您的情况,如果男方家庭在婚姻期间通过拆迁获得了一定的赔偿款,并且该赔偿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那么这笔款项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 关于女方娘家陪嫁的十万块钱,在离婚时,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女方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通常不会被分割。因此,这部分钱款应该由女方自己所有。 至于拆迁补偿,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其中有一部分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但是具体如何分配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