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十年有8岁女孩,婚后一直过得不好,他一直也不上班直至去年冬天到现在才开始上班,娃四岁以前我带那个时候娃的生活费是他姥爷给,四岁以后我出去上班然后就一直是我给的,去年六月份我起诉离婚,法院给的判决书感情没有完全破裂不允许离婚,然后这边律师给我说分居一年以上然后再起诉,但当时家人啊朋友都劝因为有娃,所以在过年期间我回去呆了三天,后来觉得并没有因为我的让步他变好,在上个月我又再次起诉离婚,就想知道这次能不能彻底离掉?还有娃的抚养权归我,娃8岁他有自助选择权没?我看婚姻法律上有个明确的规定如果那些条件我都达不到是不是还是不能判?
2025-09-10 17:45在您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后,是否能够最终获得离婚判决取决于多个因素。首先,根据您的情况,您已经提交了关于分居一年以上的证据,并且在上诉过程中也提供了您和孩子的共同生活情况。这表明您可能符合法定的分居时间要求。 其次,关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法律规定对于八岁的孩子而言,其是否有自助选择权需要考虑具体的情况。例如,如果孩子愿意跟随母亲,而父亲不同意,则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尊重孩子的意愿。 最后,关于判决结果的不确定性,这是因为在法律中存在一定的灵活性,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定。因此,尽管理论上您可以提出申诉以争取更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但最终的结果仍需等待法院的裁决。 综上所述,虽然分居时间和自助选择权是关键因素之一,但是具体的判决结果仍然需要依据具体的案件事实进行评估。如果您对判决结果仍有疑问或不满,建议及时与律师沟通,了解更多的法律解释和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