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跟老公结婚8年,第四年住的房子拆迁了,买的新房子,商品房,写的是我跟老公,还有公公的名字,现在要离婚,他们说房子我没出多少钱,让我净身出户,请问房子我有份吗?
2024-10-08 22:33尊敬的客户,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无论是否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形式存在,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因此,在您与丈夫共同购买并登记为你们和您的父母三人的房产时,该房产应当视为你们夫妻二人共同共有。 如果您认为自己对房产有所贡献,例如支付了一定比例的购房款等,则可以要求分割相应的份额。然而,如果房屋是通过赠予或者继承等方式获得的,那么这部分财产通常不会被视为共同财产,而会按照各自原所有者的份额进行分配。 为了更准确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婚姻家庭领域的律师,以便得到更为具体的解答。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房产进行分割,并争取到对自己有利的处理结果。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