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家在深圳租了一个宾馆,我们的甲方是房东的租客,属于转租给我们的,但是他隐瞒了合同只有两三年就到期的事实,而与房东续签的合同都是一年一签。今年房东在合同即将到期的一个月,要求我家将以前的这个宾馆全部拆除了重新装修,不然就要我们搬离,去年房东也是找理由要求我们防水工程全部重新做,我们去年赚的钱全部投入进去。也按照要求做了,今年房东又要我们拆了重装修,并且房东要与转租给我们的甲方终止合同,这样我们很被动,做了几年就是全部投入进去了!这个是不是不符合要求?我们感觉被甲方骗了,我们如何维权?怎么谈赔偿
2025-04-12 02:53首先,您和您的甲方之间存在租赁关系,但是由于合同中关于租金支付方式的规定不明确,可能存在一定的争议。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房东单方面决定终止租赁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因此,房东要求您立即搬离的行为可能不符合合同规定。 再次,对于您提到的防水工程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该工程是由房东提供的,则房东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您认为该工程是由自己或第三方施工,则您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责任。 最后,建议您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租赁合同、付款记录等,以便于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