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现在我们有一套房子,是当初开发商为了抵工程款抵押给我们的房子,当初没有写字据,几年后,开发商又把我们的房子卖给了另外一个人,他们开有收据,这怎么办?
2025-02-07 11:07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开发商在向您提供房屋时已经告知了此抵押事实,并且您也同意接受该房屋作为抵债品,则您的购房行为可能构成善意取得。这意味着您有权要求对方退还所支付的购房款项。 如果开发商在与您签订购房合同时未提及此事,但后来开发商将该房屋出售给了第三方,则可能存在欺诈或不当得利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任何情况下,您都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的购房款项,并解除购房合同。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告诉我更多详细的信息,以便我为您提供更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