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向你咨询一下:我和其他三个人合伙做了通信施工工程,股份分成如附件,附件是股分分成协议,项目是谢小龙引进,那时我只认识谢小龙,谢小龙已我投入5万得占项目10%的分成,刚开始谢小龙以租房为由让我转5万给他,但这钱她自己挪用了,没放到项目中,项目投入的钱由阮春生负责,即使借钱投入产生的利息由他们两个大股负责,这个协议是后面四个人签字的,(我负责项目管理,方案设计,很多事情都是我支撑,谢小龙占空股,阮春生项目不懂,只负责投钱,而且占了大股,投入的钱又算利息,这样合适吗?现在项目回款除开利息已经有利润了,但钱入账到阮春生那里(跟其他公司接的工程,合同是阮春生签的),我怎么拿回我本及利润?
2024-12-09 04:4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合伙经营和财务管理的问题。首先,关于股份分配,如果所有合伙人同意并且签订了正式的股权分割协议,那么应该按照协议执行。 其次,关于资金使用和财务处理,如果您对资金的使用有疑虑,建议您与合伙人沟通,了解资金的具体用途和去向。如果有任何不合理的开支或损失,您可以要求赔偿或追讨。 最后,关于项目的利润分配,由于没有明确的公司章程或其他书面协议,通常情况下,利润应当按照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因此,您有权要求将一部分利润分配给您本人。 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