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97年我们通过抚养老人落户到渭南,老人七十多岁,有两个儿子,一个做企业,有能力,但是不抚养老人,一个精神病,无力抚养,老人还为精神病儿子着想,为她收养了个女儿,当时已8岁,老人眼看着自己无力照顾自己,儿子还有孙子,就托人找人抚养就地落户,我们当时地方不好,都是山区。来的时候,经过了村上三分之二以上人同意签字画押的,还有公证处的公正文件,三年后,老人去世,老人的大儿子要赶我们这走,他来抚养精神病弟弟和他11岁的养女,当时打官司了,法院判我们赢,有部分房子和老人土地,当时我们就留了土地,这二十年也都是我们种着,但是今年改换土地证,村上又发给了他大儿子,我们该怎么办?
2025-04-09 19:32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您的情况涉及到遗产继承、家庭纠纷以及土地权属等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 遗产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老人生前没有立遗嘱,则其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分配。在您的情况下,可能涉及对老人房产的继承。 家庭纠纷解决。您可以考虑与大儿子协商解决争议,例如共同承担赡养费用或财产分割等。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土地权属确认。如果您认为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建议您尽快向当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申请确认土地权属,并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您的权利。 诉讼途径。如果上述方法无法解决问题,或者您希望采取更为正式的方式解决问题,可以考虑提起诉讼。但在此过程中,务必遵守当地的诉讼程序规定,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复杂案件时,最好能够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