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提前两个月走,只要求房东退还押金,不要房租,这样我是不属于违约
17天前您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租房合同中通常会有明确的租金支付条款。如果您在租赁期间提出终止租赁合同,并且要求解除所有租约条件(包括押金),而房东不同意,则您可能会被视为违约。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您所述,如果您的行为是出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的,例如紧急情况或自然灾害,那么可能不构成违约。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与房东进行沟通。首先,尝试与房东直接沟通,解释您的情况并寻求解决办法。 提供证据支持。提供证明您的情况确实属于不可抗力的证据,比如医院出具的紧急状况证明、政府发布的自然灾害公告等。 谈判和妥协。如果房东不同意您的要求,可以尝试通过谈判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比如推迟到期日或者减少剩余租金。 请注意,这些建议并不适用于所有的具体情况,建议您具体分析自己的情况后,再决定是否采取行动。同时,强烈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尽可能地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备将来需要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