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的前妻2007年的时候悄悄用我的身份证做了抵押贷款十万,我是2010年信用社清收队查询时,我才知晓的。清收队当时让我还款,因我哥还没有和前妻离婚,我迫于情面,违心承认并且签了字。因为怕我的身份证成为黑名单,我想请问哈律师,我这种情况要怎么办?谢谢!
17天前您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具体分析。首先,建议您与您的前妻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并妥善处理,则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其次,您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报案,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或其他违法行为,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损失或者寻求法律援助。请记得,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尊重事实,遵循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