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公司工作七年因现在要搬迁员工不同意能得到补偿吗?
2025-02-24 19:12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如果您的工作因为身体原因需要暂时休息或治疗,且无法通过重新培训胜任原岗位,您可以要求与公司协商解约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但请注意,具体赔偿金额应依据您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和离职前的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建议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详细沟通,争取合理的补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