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签订房屋卖买合同,约定土地、房屋转让为27万元,收了他人款23万元,拖了他人8年未过户,如果本房不具过户的条件,是否构成诈骗?
2025-04-22 13: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您的情况下,您与他人签订了关于房屋买卖的协议,并收取了对方的款项,但是没有按照约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导致双方之间的关系无法得到实现。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您可能认为自己是在履行合同义务,但实际上这可能构成了诈骗行为。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您已经接受了对方的钱财,却没有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那么就构成了诈骗。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考虑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比如协商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