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小区,购房时有两个版本购房合同,早期版本约定开发商提供供暖条件,但没具体约定是市政还是锅炉,此前因小区未铺设热力管道,均采用锅炉供热;16年热力管道铺设到位,故业主要求开发商提供市政供暖,但开发商辩称早期版本未明确约定,仅满足后期业主,请问有无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支持业主统一热力供暖意愿。备注;新旧合同其他条款一致,购入单价一致,新版为2013年,旧版为2012年。此前有律师解读过旧版合同无明确差异,同一小区同一时间段所签合同,旧版自动升级为新版,请问是否有条款支持?谢谢!
2017-10-19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