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上级让我每天早来15分钟打卡上班,并且承诺我早走15分钟,不会扣我工资,现在财务扣了我每天一个小时的工资,
2025-02-14 10:03您遇到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加班费支付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加班费”。因此,即使您的上级没有明确表示会额外扣除工资以补偿早来的15分钟和晚走的15分钟,也应视为法定的加班情形。 如果您的财务确实扣除了您每天一个小时的工资,这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补发被扣款项并进行罚款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注意保存好与事件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考勤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