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姑姑手上租下来的一套房子,她们买了新房子搬走了,房子到期后,姑姑帮我续了三年,跟房东说了,给侄女住,并且合同信息填的都是我的资料,付房租从不拖拉,最低都是提前半个月给。连续两年都是我直接跟房东租金对接,大家都知道房子是我在住,但是房东自己单方面把房子偷偷卖了,合同还有一年到期,当时签合同上面没有注明违约赔付什么的。现在应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房东要求我一个月就搬走。
2025-03-28 02:11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房东在未征得承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出售出租房屋,那么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获得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其次,您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中是否包含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例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等条款? 再次,建议您收集以下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副本。 -同意将房产转卖给其他人的书面文件。 -任何与房东协商解决此事的记录,如电子邮件或短信记录。 -有关您按时支付租金和维修费用的证明材料。 最后,考虑到您与房东已经持续合作多年,且您一直履行合同义务,您可以考虑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比如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剩余的租赁期限,或者寻求中介帮助寻找新的租客。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以便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同时,也提醒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要保持冷静,避免冲动行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