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男朋友咨询,女方与一男子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户籍在一起显示已婚,女方想要分开,法院不受理,公安户籍不作为,如何处理。
18天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而擅自更改婚姻状况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应当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生活,不得以任何方式改变婚姻状况。因此,如果女方和男方已经分居,并且男方认为自己没有参与该婚姻关系,那么他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是否认可这种情况并不重要,因为这并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个人之间的纠纷。如果女方和男方决定要离婚,他们可以在协议中约定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例如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 此外,即使公安机关不承认这一事实,也不能阻止女方和男方之间合法婚姻的解除。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和男方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他们的争议,例如寻求调解、仲裁或诉讼等。但是,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对方的权利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