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一个问题。我家原来用的是康佳一台电视价格大约是4800的样子。在三包期内出现了非人为的零件故障。然后返厂维修,厂家给出的回复是没有这个型号的零件了 让我加500块换一台新的。本来想是好事以为是厂家照顾老顾客,结果后来一查才发现换来的电视不过才3000块,而且还是我多给了500块的的情况下,请问我可以要求他换成原价或者原来电视按4800折成现金换购别的电视么?谢谢
2024-12-08 03: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如果你认为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你可以与商家协商解决争议,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请求他们介入处理。 你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在进行任何维权行动之前,一定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凭证、保修单等,以便证明你的权利受到侵害。 此外,如果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