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租一间门面房开理发店,房东一开始答应可以签三年合同房租一年一交,可弟三天就变卦了说 只能一年一交,如果三年一交就要把三年的房租一下给了。房东承诺三年内不涨房租并且可以自行对外转让,签一年的也是三年不涨房租。可签合同时候 合同书上并没有写三年不涨房租和 可自行转让字样 房东说 可以用笔添加备注写上去。不知是否 房东如果以后变卦 所签约的合同书上 笔写备注上去的 是否会受到法律保护。是否合法?
2025-03-04 22:46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并且应当书面形式确认。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房东签订的合同似乎没有明确规定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也没有提到房屋使用权的转移。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房东按照合同中的条款履行义务,即每年支付一次租金。如果您对租金的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有疑问,建议您与房东进行沟通,以便达成一致意见。 关于房屋使用权的转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否则房东无权擅自改变租赁条件或终止合同。 总之,在租赁过程中,双方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避免因误解导致不必要的纠纷。